从宋代到鸦片战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由鼎盛走向衰亡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统治阶级极力推进儒、佛、道三教的合流,从而促使了封建迷信的泛滥。
佛教经历了鼎盛时期以后,开始由高峰向下跌落,理论日见衰微,组织也逐步溃散,于是不得不在“内而诸宗融合,外而三教合一”中寻找自己的生路。不讲理论、修行简捷的禅宗、净土宗成为佛教诸宗的主流,诵佛念经、祈祷、超度亡灵等神学迷信逐渐取代了对佛学理论的探讨研究,使佛教进一步世俗化、中国化。并以更浓的迷信色彩在全国各地广为流行。这种重视现世利益且又简捷易行的佛教,以取得天堂入场券的廉价许诺和超度亡灵的花言巧语骗取了千千万万善良人们的信任,“历代风靡,寺庵遂遍天下”;“薄海内外宗古立社,念佛之声洋洋乎盈耳。乃知至德如风。民应如草。有不期然而然者矣”;"“群男女废业而胡行,诱惑良民。甚至山野里比皆遍”;“家家土偶”,“户户诵经”,到处弥漫着佛教神学的迷雾。
道教在入宋以后,也对自身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深化改革,使其活动更加世俗化。佛道结合的内丹.修养成为道教的主流。与此同时,内丹和符篆开始出现融合的趋势。宋代符篆派道教强调祈福避灾、驱鬼降妖,借助天之神灵而达到个人目的。这种思想与方法,因宋代民族矛盾的不断上升而受到官方的高度重视。于是,道教方术迷信更加系统化。一个与地上的封建政权相呼应的以玉皇大帝为至尊,太上老君、托塔天王等文武大臣为辅佐,机构齐全、等级分明的道教群仙图已经完整地描绘出来了。
这一时期的世俗迷信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烧钱超度等鬼神迷信几乎普及到每一个家庭之中。星占、卜筮、风水迷信等,均有大部头的专著应运而生,有的甚至还经过“御定”、“钦定”,更加系统化,谷法化了。各种禁忌门类齐全,融进了各种风俗习惯之中,并形成根深蒂固的传统势力,紧紧地攫住了人们的心灵。整个社会沉沦在“谄渎乎鬼神,怵惕乎妖妄,听荧乎巫卜,拘拘乎青囊珞碌之书,屑屑乎姑布子卿之说”之中。人们喜伪尚怪,轻人道重鬼神,舍医药从巫现,毁宗庙建淫祠,“黜祖弥而尊野厉,可谓极矣"。
在佛道二教的影响、浸染下,中国人的死后观念到这一时期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具体表现在唐、宋以来流行的“死后十王审判”的信仰中。据传说,这十位冥王是秦广王,为第一殿玄冥宫冥王,管人的生死寿天。因这是鬼魂的报到处,故又称黄泉黑路。
楚江王,又称“初江王”,为第二殿普明宫冥王,掌功过。据说此宫设在大海底下,是初动刑处,设有十六小地狱。宋帝王主管刑法,其宫也设在大海底下,有黑蝇大地狱与十六小地狱。伍官王专管诈伪、欺人之类的案子,凡生前犯有这类罪行的鬼魂均由他处理,其宫设在大海正东底下。
阎罗王,亦称“阎魔王”“焰摩罗王”、“焰魔”“阎罗”、“阎王”等,为管理地狱的魔王。传说他属下有十八判官,分管十八地狱。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载:“此司典生死罪福之业,主守地狱八热八寒以及眷属诸小狱等,役使鬼卒于五趣之中,追摄罪人,捶拷治罚,决断善恶,更无休息。”
变成王,又译“卞城王”,据说他专管奸淫,盗窃案。泰山王,一称泰山府君,专管僧、道犯罪案子。平等王,专管大案要案,并设有阿鼻地狱。都市王专管那些不孝不悌、邪恶作伪的鬼魂。五道轮转王,专管佛道的“六道轮回”。
从上述的十殿冥王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唐宋以来流行的“死后十王审判”的信仰已糅合了儒家慎终追远的孝道观、佛教的轮回因果报应观念和民间道教的鬼神观念。这三种观念的结合,更使这一时期的厚葬意识和厚葬风气尤为浓厚,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个新高度,这具体表现在:
第一,宋代以来僧侣、道士直接参加民间丧事活动,诵经礼忏。设坛作斋,炼度超荐,使过去传统的儒家丧葬又增添了新的仪式,更加繁琐,落后,自然丧葬费用也更加浩大。
丧事用佛、道的现象在唐代还罕见,但从五代以后,这种现象已很普遍。人们俗于人死之日,请僧人念经,有的甚至举行水.陆法会,为一切水陆生物供养斋食,诵经礼忏,凡四十九天(俗称“七七斋">,以追荐亡灵。水陆法会的规模也非常盛大,一般有僧人数十人参加,多的甚至达千余人。如宋真宗丧,仁宗“诏每七日于观音启圣院、开宝寺塔设斋会,中书、枢密院分往行香”。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仁宗后曹氏丧,“敕大内设千僧斋,施袈裟,金刚经>为慈圣太后追福”。宋徽宗、宁德后死于金国图圄之中。高宗赵构闻后,“为太上皇帝、宁德皇后立重,语诸路州县寺观各建道场七昼夜”,又令平江诸佛寺“选僧道三十五人醮祭作佛事”。国葬如此,民间丧事请僧道诵经设斋、超度亡灵等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成为惯例,形成习俗。宋人王标说:“丧家命僧道诵经,设斋作醮作佛事,月‘资冥福*也。出葬用以导引,此何义耶?……开宝三年十月甲午,诏开封府禁止士庶之家丧葬不得用僧道威仪前引。……今犯此禁者,所在皆是也。祖宗于移风易俗留意如此,惜乎州县间不能举行之也。”此后,人们把是否延请僧道作法及其隆重程度作为社会评价的一把标尺,于是,以广飨来求得“孝悌”之美名,用盛大的佛事斋会、水陆道场来表白“孝心”,便成为这一时期社会中的流风习俗。<怀来县志》载,该地丧家“多延僧诵经,贫者亦必勉从事,否则互讦之。"延僧邀道,设坛作法,成了中国丧葬习俗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内容。
第二,民间厚葬风气的普遍,也说明了中国传统的“灵魂不灭”观念仍然顽强地占据着人们的心灵。
宋代盛行摩葬。张亮采先生在其所著的<中国风俗史>一书中认为宋代“摩葬之俗,较唐以前尤感。士大夫罕有斥其非者。如赵概<闻见录>谓。晏殊薄葬,而遭剖棺碎骨之惨祸。张耆以葬而免,固犹注重厚葬也”。文献资料表明,宋代丧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现象十分严重。“长安人物繁,习俗侈,丧葬陈拽,寓象其表,以绫绡金银者曰大脱空,楮外而设色者曰小脱空,制造列肆茅行,俗谓之茅行家事”。少经济富裕的两浙地区更是“奢厚逾度”,“如士族力稍厚者,棺皆朱漆”;有的则“自初丧,即极力治葬具,无他营”;居丧、出殡更是“不惜资财,以供杂祀广会,以沽儿童妇女之称誉”。汴京开封也是厚葬成风。“凡百吉凶之家,人皆盈门”丧事贫不能具服,则赁以衣之。家人之京者,当其送终,则假倩媪妇,使服其服,同哭诸途,声甚凄婉。乃时自言曰:‘非预我事。"福建之民,“俗重凶事,其奉浮图,会宾客,以尽力丰侈为孝,否则深自愧恨,为乡里羞,而奸民游手无赖子,幸而贪饮食,利钱财,来者无限极,往往至数百千人,至有亲亡秘不举哭,必破产办具,而后敢发丧者,有力者乘其急时,贱买其田宅,而贫者立券举债,终身困不能偿”。
元明清三朝也是如此。元人孔齐在《至正直记>卷一“棺椁之制”中说:“盖彬州之巨木,状如老杉,富贵之家,半先竞价以买之,高者万贯,下者千贯,以为美饰,否则讥诮之。"明代丧事更是风尚奢靡,杭州富室王某,“举父丧,丧仪繁盛,至倩优侏绚装前导,识者叹之”。即使是像浙江桐乡县的青镇这样一个弹丸之地的小镇,丧事奢侈之风也盛吹猛刮。时人李乐在<续见闻杂记>中说。“余生长青镇,独恨其俗尚奢,日用会社婚葬,皆以俭省为耻。”清代的丧事也非常奢侈,其中京师尤重。得硕亭t草珠一串>诗云:“丧事时兴作细棚,灵前无物不求精。"办丧事摆谱儿,铺张浪费成为王公贵族和旗人的惯习。又前因居士<日下新讴>说:“京师习尚拉拢,无论婚丧等事,先备请帖多许,因撒网。"这种“撒网”式的筵席。也是丧事奢侈的突出表现。
这一时期厚葬风气的盛行,在各地方志中也不乏记载:山东:邹平县“丧葬颇崇外饰”﹔淄川县“丧葬则专事繁华”﹔新城县“薄婚娶,而原于丧礼”长清县“冠婚丧祭,各成礼,弗为鄙啬,而财用较他邑独贫”﹔平原县“唯婚娶丧葬,专事华靡”﹔高苑县“士俭民贫……尤重婚丧之礼”;临朐县“丧祭宴会稍奢华”;安丘县“丧礼靡侈,用音乐”;阳信县“丧葬婚嫁,为费不赀”﹔蒙阴县“婚烟不论财,祭葬必竭力”;巨野县“丧葬礼仪。侈靡特甚”……
山西:平阳“婚论财礼,丧用浮奢”﹔绛州“厚葬祭,敬神明”……
河南:陈州俗“重丧葬”……
浙江:乌程县“养生送终,得以尽心而无憾”承遂安县丧事“崇尚醮事,……费用不赀”……
福建:泉州“丧祭以俭薄为耻”;漳州“亲旧之葬,或设祖祭,薮月营办,务求珍异,不计财费。丧家则盛筵席以待之,竞为丰侈”;邵武建宁“山多田少,人无甚贫富,故俗安于朴素,而不事华靡。重送终之礼,虽贫者亦不肯火葬”;汀州归化县“丧葬夸奢,颇不循礼”z龙岩“闾阎竞侈,婚丧之费,靡不可节”……
陕西:丧家“稍有力则用椁,名同套材。扯布散衣,名曰破孝。又以各色纸,结金银山、斗层楼、驼、狮、马,象及幢幡帛联,广作佛事斋醮,名曰同坛。富贤家更侈张戏乐走马上竿,亲执挂帐,猪羊油盘食桌动辄数十。丧家破产,往往有之”。
广东:“葬礼盛肴馔以待送客”。仁化县“丧侈宴食,猥云从厚”﹔惠州“兴宁亲丧,饭僧度厄,名曰报本。击鼓屠牛待宾,名目看斋。结棉棚于市,布银牌、红帛于地,招少年走马,垂手取之如拾荠,观者一邑毕至,名曰抢红。以大轿尾其后,设死者魂帛衣冠于轿中。盖生虽屠贩,死必张盖设褥也。导僧至水滨,鬻禽鱼纵之,名日放生,为死者修福。凡七日,日费二十金,少亦四五金。倘贫乏不能,或阻于官禁。必补。为之有待子孙者,有未死预作生斋者。葬亲则惑于堪舆家,数数迁易,甚至剖棺火尸,纳骨于瓦瓶,名曰金城,迁葬他所”。
大量的文献资料表明,过去一些学者所说;“五代以降,历宋元明清,除少数统治者外,一直没有进入全国性的厚葬高潮”o的论点,是不确切的。恰恰相反,随着鬼神迷信的深入和3家孝道观念的影响,宋元明清时期的厚葬之风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有加重的迹象。从丧事的仪式上来看,这一时期的丧葬礼仪比汉唐时期更加繁杂,厚葬已从地下转到地上,追求“观美”之效果;从墓葬来说,虽然统治阶级的墓室结构、大小以及装潢程度,比之汉唐来要逊色得多,随葬品也呈减少趋势,但民间普通百姓的随葬品,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均要超过汉唐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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