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制度的变更和王室权力的下移,人们的意识形态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些有远见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对人死后有无灵魂产生了怀疑,纷纷要求摆脱“天上帝”主宰人事的状况。在“神”与“民”的关系上,过去“民”一切听从“神”摆布,现在却极力主张成为“神之主”。这种新观念在《左传﹔里有不少记载,如:隋国的季梁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虢国的史嚣说:“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宋国的司马子鱼也说:“祀祭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这表明传统的灵魂不灭观念至此已遭到了强有力的挑战。但总的来说,春秋人的这些新观念还不能动摇时人信鬼的传统观念。即使是开明的思想家子产,在回答赵景子的“伯有犹能为鬼乎?”的疑问时,还说:“能。人生始化日魄,既生魄,阳曰魂。……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淫厉,况良霄我先君穆公之胄,……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可见尚鬼观念在子产的心目中并未消失。此后的墨子更是明确承认灵魂不灭,他在所著的<明鬼篇中,生动而形象地描绘了鬼神世界,认为“鬼神之能赏贤而罚爆”。
在《瞾子·明鬼下>中。圈子罗列了古代的一些传说和文献记载中的鬼神故事,企图证明:“鬼神之有,岂可疑哉!而且肯定“古之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面为鬼者”。在这三种鬼中,墨子认为人死变为鬼的占大宗,是祸福人类的主要力量。他认为:人死后灵魂有知,会变成活灵活现的鬼,能对人类进行诸如“爱民利民”、“赏贤罚暴”的报应活动。他说:“尝若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述家利万民之道也.”“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在墨子看来,鬼神有敏锐的洞察力,对于贪官污吏、淫暴寇乱、夺人自利等行为,都能一目了然。而且“鬼神之罚”是不畏强暴,罚之必融的。在<墨子·明鬼下》中,器子还记载了杜伯死后为厉鬼而杀周宣王的故事。周宣王无故杀臣杜伯,社伯在临死前声称;“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故事接着说,三年之后,周宣王正在田猎,变成厉鬼后的杜伯果然“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由此可见,澄子的“明鬼”论已经根据中国封建社会小生产者要求惩罚暴虑、保护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意愿,对传统的灵魂不灭观念作了必要的修正。其实,墨子对于鬼神的信仰,并不那么迷信良诚,他在《明鬼下>中说。“今絮为酒醴粱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诚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慝利哉。若使鬼神诚亡,是乃费其所为酒醴檠盛之财耳。自夫费之,特注之污壑而弃之也。内者宗族,外者乡里,皆得如具饮食之,虽使鬼神诚亡,此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墨子的这段话是针对主张无鬼的人认为祭祀是浪费的责难而说的,它表明墨子对于鬼神之有无,也是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
但不管墨子是否信鬼,他的“明鬼”论却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这一论点不仅为他自己所创立的薄葬理论树立了一个强有力的劲敌,陷于不可解拔的矛盾之中,而且也为世人厚葬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它充分显露出农民、小生产者的先天不足和软弱性。
除子产、墨子外,当时的一些文献记载也证明了信鬼神是当时人的普遍信念。如道家的老子说:“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似乎也是承认有鬼神的存在。列子,庄子分精神骨骸为二,如:“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精神入其门,骨骸反其根。"又说:“死于是者,安知不生于彼。"这也是明确承认灵魂不灭。庄子还以薪火来比喻形神,说:“指穷于取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陆树芝以薪比肉体,以火比精神。文子更有“形有靡而神不化”之语,这足以证明道家也是坚信灵魂不灭的。孔子虽然没有明确说过,但“祭神如神在”,似乎也是承认灵魂不灭的。此外,在《左传》中曾多次记载了鬼神显灵和作祟的故事,其中以彭生,魏武子妾父之事最为典型。彭生之事说的是鬼魂报冤,<左传》庄公八年载:“冬十二月,齐侯游于姑梦,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屦。”而魏武子妾父之事则是鬼魂报恩:“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社回,杜回旧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吕氏春秋s也载有黎丘奇鬼的故事,故事载:“梁北有黎丘部,有奇鬼焉,喜效人之子侄昆弟之状。邑丈人有之市而醉归者,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状,扶而道苦之。丈人归,酒醒而诮其子曰;‘吾为汝父也,岂谓不慈哉?我醉,汝道苦我,何故?”其子泣而触地曰:‘孽矣无此事也:昔也往责于东邑人,可问也。”其父信之曰:‘嘻1是必夫奇鬼也,我固尝闻之矣。明日端复饮于市,欲遇而刺杀之。明且之市而醉,其真子恐其父之不能反也,遂逝迎之。丈人望其真子,拔剑而刺之。"这个鬼变他人形状以惑人的故事当产生于民间,它是当时民间较为流行的传说。时人还认为。鬼可以群居,如<易·睽·上九>:“见豕负涂,载鬼一车”;《楚辞·国殇>:“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认为不平常的人也可变成为不平常的鬼。由于民间鬼神观念盛行,因此当时有“穷乡多怪”的俚语。
既然古人认为人死了要变鬼,鬼可作祟于生者,亦可保佑生者,所以人们不惜重金去讨好死者,祭鬼祭祖。既然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有知,人们又不惜用重金厚葬去换得死后的富足与安宁。生者无愧,死者欣慰。在这种观念和心理的影响下,厚葬便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习尚,并久盛不衰。
这一时期的摩葬风气,主要特征是高大土冢的普遍出现。由于社会的深刻变革,政权的下逮,各国的诸侯和大夫竞相经营陵墓,以显示强大和富有。<礼记·礼器》说:,“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崩,七月而葬,五重八婴,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婴:大夫三月面葬,再重四裂。此以多为贵也。”“有以大为贵者,宫室之量,器皿之度,棺椁之厚,丘封之大,此以大为贵也。”
楚国上等贵族的墓都有高大的封土。纪南城周围至今仍可见到这样高大的古墓八百余座,其中直径逾40米,高逾6米的约有四十座。在其他地方,这种大冢也屡见不鲜。如河南固始侯固堆大墓,就是一座规模极大的墓,人工夯筑的土冢高7米,直径55米,地处五十多米高的丘陵之上,目标非常突出。此外,河北易县、山东临淄、河南辉县以及湖南湘乡等地也都有大墓发现。各地墓葬中高大坟冢如此普遍,这生动地体现了古代贵族们示贵,示富的实际情况。
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的发达,这一时期贵族墓内的随葬器物,无论在种类、数量和质量上都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如下寺2号墓是楚令尹墓,椁室面积约近35平方米,未经盗掘,出土鼎、编钟、编袭等150多件重器,以及5千余件装饰品。天星观1号冀是封君墓,椁室面积近60平方米,曾经盗掘,随葬器物大半散失,但出土铜器仍有170余件,若连马衔、马镳之类计算在内则达800余件,这还不包括箭镞之类;随县擂鼓墩1号墓为曾侯墓,椁室面积达190多平方米,未经盗掘,出土铜器之多创单墓最高纪录。据统计,墓内出土乐器、青锢礼器、兵器、金器、玉器、漆木竹器和竹简7千多件.此墓木椁规模之大,出土文物之多,器物造型之精巧,在同类古墓发掘中也属罕见。曾国只是一个小诸侯国,那些地位高得多的大国国君,其厚葬超过曾侯是勿庸置疑的。
另外,丧葬上的普遍逾礼也证明了当时厚葬风气的盛行。丧葬上的逾礼在当时主要体现在:一是随葬礼器的规定被突破了,平民墓中随葬陶制礼器在当时已经非常普遍。到战国时期,豆、壶这类陶制礼器已完全取代春秋早期的鬲、盆、罐等一般日用陶器。二是椁的使用也被突破了,本来规定平民是不可使用木椁的,到这一时期一些经济富裕的庶人,竟然凭借自己的财力竞用椁了。
由于灵魂有知观念的盛行,这一时期的墓葬还普遍流行随葬镇墓兽、虎座飞鸟等物。他们认为在墓中设置这些东西可以驱赶要侵入墓内的邪鬼或者恶魔。这一习俗在崇鬼的南方地区特别盛行。
楚人认为万物与自己一样都有生命,有情感,人死归天以后其灵魂仍存在于另一个世界衣食作息,监视着他们的行为。对于这-一切,他们既崇敬又恐惧,于是求教于被视为秉性和教养高于常人的、近乎全知的导师—--巫现,希冀而且相信通过鬼神可以得到祖条和神灵的庇护。于是寻求鬼神恩护的习俗便出现了。据统计,在湖北、湖南、河南等地的楚墓中,曾出土有大量的“镇墓兽”。仅以湖北江陵楚墓为例,雨台山墓地252座一棺一椁和-椁两棺的墓中,随葬有镇墓兽的占37%。湖北江陵马山1号墓的头箱正中置一件用树根雕成的“辟邪”,这“辟邪”也系镇墓之物。战国早期湖北随州曾侯乙墓,除出土青铜的鹿角立鹤和漆绘木鹿以外,在内棺外壁的漆画上还绘有持同秘双戈或双戈戟以保护墓穴的神兽像。此外,在河南信阳长台关一、二号楚墓中也出土有口衔垂着长舌的蛇的木雕漆彩镇墓兽和立有鹿角的漆彩木台。前者是对于呈为蛇形的邪鬼的恐吓,后者被认为是顶撞恶魔的角力。这些镇墓兽在墓中的作用主要是驱恶鬼,辟妖邪,是时人信鬼神的证物。尤其应该指出的是,当时人把象征生前生活中的“灵床”葬入墓中,更表明了时人对生与死持有相同的亲教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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