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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礼仪常识——常用碑文的写作

Jun 10, 2020 10:28:25 AM 作者: 来源:善唯买墓网 分类:殡仪知识 浏览次数:134

(一)墓碑

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抬头

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

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

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二)墓志铭

墓志铭常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种名组成。如《柳子厚墓志铭》。

2.正文

一般而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二是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三是要写出立碑的意义,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同时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三)功德碑

古代歌颂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绝迹,但今天为了表彰一些先进的个人,比如捐资建校等也会立碑以纪念,这可以称作当代功德碑。这类功德碑通常也有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通常由功德人姓名称谓和文种名称构成。如《某某先生捐资建校纪念碑》。

2.正文

正文叙述在何时、何地、为何原因、何人作了什么好人好事,同时正文也要阐明立碑单位或个人的感激之情。

3.落款

落款署上立碑者名称或姓名,并署明立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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