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400万的别墅怎么样?听起来这是很多人都高不可攀的遗产,而现实却是无人继承。这是为什么呢?
前不久,江苏的巫某去世后,留下一套价值400万元的别墅,家人却不愿继承。 法院调查后发现,巫某除了留下这套别墅之外,还有超过1000万元的债务,且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及无锡、南宁多地,别墅也先后被两地法院查封。
不继承遗产,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偿还债务了吗?
根据相关的规定,当继承人放弃继承逝者的财产,那么变不用偿还逝者生前所欠债务。
其债权人将巫某生前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诉至锡山法院,要求法院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指定该村民委员会作为巫某的遗产管理人,负责在巫某的遗产范围内处理其债务。
对于人死后财产的分配与继承,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件,相关的诉讼也是层出不穷。不是遗产分配不均,就是遗产无人继承。
逝者的钱财、房屋、车辆甚至是理财产品、基金债券等等,都可作为逝者的财产。在分配时,若是立了遗嘱,则可以省很多事。当然,继承人是否继承财产则是另一个问题。
有没有什么机构,既能办理身后之事,又能够负责在生前立遗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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